【精品】房屋出租合同集合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出租合同 篇1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5、▁▁▁▁▁▁▁▁▁▁▁▁▁▁▁▁▁▁▁▁▁▁▁▁▁▁▁▁▁▁。(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二)。(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 ……此处隐藏3668个字……收滞纳金,延迟租金达_____天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具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
置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
房屋出租合同 篇7甲方(出租方):乙方(租房方):
一、总则
甲方将下表所列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两室两厅,访房屋用途为住宅。
三、租赁期限、押金、租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20xx年02月16日至20xx年02月15日止
2.租金金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小写:20xx元
3.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的前20日前交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办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其他约定事项:
每月房屋杂费及相关费用的分担分配如下:
1.合同中的租赁房在签定合同之日后的1年内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闭路费(或称有线电视使用费)、网络宽带费、社区物管费以及由乙方新增设备产生的一系列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中的租赁房在受到自然灾害或老化的影响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六、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燃气热水器一台,燃气灶及抽油烟机各一台,空调三台,饭桌一张,电视一台,
床两张,沙发一套。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
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