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销合同集锦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销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销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 篇2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的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
一、合约事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xxx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基本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
2.乙方享受乙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
3.乙方享受甲方对其的区域价格保护,甲方不对xxx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销售人造石产品,但若有xxx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不包括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
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以及甲方在xxx昆明东部石材市场乙方经营钢房大门上方的广告牌 (布)。
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定价。
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
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
三、基本条件
1.乙方应具备法人资格。
2.乙方平均月销售不少于xx万元,除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外,其他产品品均月销量不少于25万元。
3.乙方用于人造石方面的流动资金不小于xx万元。
4.乙方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人造石销售经验的专职销售人员。
5.乙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推广新产品的的精神,对人造石事业有成充满信心。
6.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7.乙方在xxx昆明市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发展或招募分在代理区域外的营销。
8.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9.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10.乙方自觉维护甲方的只是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甲方知识产权 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及通知甲方。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在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2.乙方应结合乙方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仅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在本合同期满或出于任何原因儿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3.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14.乙方自行承担在代理区域内就乙方报酬征收的任何税金。
四、诚信与公平
1.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今年新活动。
2.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五、代理履约保证金
1.为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履行的真实性,以防止签订虚假合同,甲方按合同订货价款向乙方收取5%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可在每次提货款中按比例冲抵货款,在合同任务完成后,代理保证金冲抵完货款为止。
2.乙方在一年内完成任务70%,保证金可全额返还。
3.乙方在一年内只完成任务的70%以下,保证金退还50%。
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时,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人造石产品代理权利支持。
5.在代理期限未到时,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价预先首付款30%,以款到账为准;收到款后,甲方可为乙方组织生产,提货时全额付款结清账款,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在原材料紧张时,应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运输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销售目标
1.乙方根据自身销售能力,每年销售额定为1500万元。
2.当年完不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八、合同终止
如果出现双方中的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守约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传)通知违约方立即终止合同,终止日期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此处隐藏13470个字……分。
五、收购单据控制和管理、收购和货物存放地点、收购价格确认方式及交货时间
乙方每日为甲方收购的玉米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质量检验单、业务结算单备查,如乙方不能出具相关票据供甲方审查,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收购在乙方粮库内进行,货物存放在乙方粮库内仓库。乙方必须对玉米进行处理并妥善保管达到合同约定的品质标准。
六、货权
乙方必须将每天的收购凭证及时报送甲方,以便做账务处理和乙方资金用款计划。
甲方在乙方粮库内利用国家临储资金收购的玉米货权属于甲方。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或第三方不得做任何处臵;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私自出库,则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追回因私自出库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双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确认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对每日的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票据(包括数量、品质、价格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2、负责与乙方共同确定收购标准,并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的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仓位),双方各执一联(传真件有效);
3、甲方有权对收购过程中的检质、检斤、过筛等环节进行监管,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
4、对乙方在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间的政策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二)乙方
1、负责收购环节,即承担收购、检质、检斤、付款、开票、过筛等工作;同时接受甲方在上述收购环节中的监管、检查和调整意见的改进执行。
2、负责甲方代收代储的玉米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仓库进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并单独台帐登记,以便甲方随时抽查检验。
3、负责与甲方每日核对收购票据,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及烘干后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及仓位),双方各执一联。
4、乙方在收购和储存期间,所收购和保管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发生虫害、霉变、生芽、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等异常情况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收购的玉米收购和集并入库后,乙方要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6、乙方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收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对乙方提出的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有关咨询未作及时答复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由粮食部门查处,并报上级单位,由其上级单位督促及时支付,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追究责任。
(二)乙方
1、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违反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质价政策,先收后转、低收高转、以陈顶新或移库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收“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收购进口玉米的;
(2)受甲方委托承担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收购任务的同时,再接受其他企业或个人委托收购任务的;
(3)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收购或未经甲方同意租库(仓)收购的;
(4)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放宽收购质量标准的;
(5)不按要求搭建露天储粮设施收购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并由甲方、承贷农发行共同追缴,落实农发行的还款来源后,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不按要求填报、整理、保管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统计凭证的;
(2)不按要求建立专账和上报统计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虚报、瞒报
委托收购玉米的数量、质量的;
(3)委托收购的玉米出现虫害、霉变、生芽等异常情况,不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
(4)从现有库存中划转、移库或以政策适用期以外收购的玉米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
(5)不按甲方仓储管理要求进行库存管理的;
(6)擅自处理或动用委托收购的玉米,或以委托收购玉米对外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
(7)单方终止、解除协议或中止协议履行的;
(8)未按甲方要求组织出库,或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出库的。
3、乙方不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玉米的价款、给售粮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收购、抬级抬价或价外加价收购、代扣代缴任何费用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乙方收购入库的玉米质量、年限不符合协议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收购玉米集并到指定储存库点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追回已拨付的集并费用,乙方还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6、乙方违反约定,对委托收购的玉米应特定化为“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而未进行特定化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发生不可抗力时,乙方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乙方未及时报告甲方或未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材料,造成甲方索赔延误或无法索赔的,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储存在乙方的玉米销售或调拨出库时,调出数量少于甲方和承贷农发行共同验收确认数量,质量低于共同验收确认的质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10、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储有委托收购玉米的仓房等资产受到查封等强制措施,没有立即报告甲方和承贷农发行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追偿全部损失。
八、其他约定
1、因合同一方单方面中止合同造成合同他方发生经济损失,中止合同一方(即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这部分经济损失且还需支付另一方10万元违约赔偿金。
2、乙方交于甲方的货物质量标准不能达到此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按质量超标比例进行扣款,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授权而对甲方委托收购代管的资金、玉米进行挪用、交易都视为乙方偷窃甲方私有财产,任凭甲方做任何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处臵。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本协议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旗粮食局
2、本协议涂改无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0xx年11月30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