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时间:2024-02-20 11:05:59
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电设备采购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电设备采购合同1

甲方(买方):--------------------公司

乙方(卖方):---------------------公司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地点:-----

设备供货合同书细则目录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就----------材料供货、包装、运输、调试以及售后服务条件而签署的协议,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及所有附件,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2“甲方(买方)”是指----------公司。

1.3 “乙方(卖方)”是-----------公司。

1.4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了-------材料的运输、供货、调试以及售后服务条件的价格,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5 “供货期”是指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与甲方签定供货合同至材料到工地现场的时间。

1.6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1.7“工地现场”是指甲方项目施工安装现场建设工地。

1.8 “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1.9“最终验收证书”是指保修期及试运行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证书,认为供应商已完成合同第十四章所规定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0“技术服务”是由乙方技术人员履行的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冷试车、热试车、性能考核及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2.1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范围:----------材料供货、包装、安装调试指导、人员培训、工程文件、验收和质保,详见技术协议。

2.2乙方应提供崭新的材料、最好的质量、技术指标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它事项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所必须的某项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负全部责任。

2.3在合同有效期内或维保期满后,甲方如有技术升级等要求,乙方应无偿地继续向甲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改进技术资料。

2.4对甲方需要而技术要求又没有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八章规定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供货期以及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并经甲方确认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投标人的中标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 -----万元整,)该中标总价包括----------材料的材料费用、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工程文件、培训费、现场服务费、设计联络费、专利和专门技术诀窍费、各种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2该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3.3合同价包括乙方人员、技术人员到现场的一切交通食宿费,

甲方提供乙方人员在现场居住的方便,但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3.4 合同价格为完税价格。包括运输及保险费,乙方开具合同总价17%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3.5 合同价格为工厂交货价(安装现场交货)。

第四章 交货

4.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4.2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4.3-------材料到达现场后,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数量和外观的初步验收,并签署入库验收报告(单)。到场的材料必须是完整合格的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损坏、数量不足等问题,应在验收单据里体现,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及补充足够的数量。

4.4在安装调试、运行测试的不同阶段,双方应充分合作,当发生技术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必要的技术文件,乙方应无偿给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4.5满足下列条件者,甲方可签署材料最终验收报告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5.1已经达到招标的技术要求及附件中列出的验收测试程序详尽说明的运行保障条件。

4.5.2系统运行正常,满足工艺要求。

4.5.3已发现的缺陷已全部得到纠正。

机电设备采购合同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

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 ……此处隐藏2707个字……装前,乙方负责按照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义务,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装箱(如有)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标准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目的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及部件名称、机组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mm表示);

(8)生产厂家; (9)生产日期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并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5.5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 安装、调试和验收

6.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指导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2 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精通合同设备性能的、具有足够专业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的、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对现场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具有良好的协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的合格人员。一旦发现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接到更换通知后一周之内更换合格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6.3 乙方须要求派出的技术人员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其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购买保险,支付工资、福利和津贴,如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其技术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6.4 本合同安装调试的具体内容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如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某一部

件、零件是设备正常运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该部件、或零件没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中,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该部件或零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5 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将共同参加对合同设备的验收,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甲方将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符合《技术协议》设定的各项参数的,乙方应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整或修复,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调整修复情况组织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条执行。

6.5 无论设备是否经过第二次验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使设备验收合格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6 乙方有义务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2 如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派人赶赴甲方处理,即使该质量问题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义务在前述期限内派人处理,但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派人处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停产停工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赔偿。

7.4 除非有其他约定,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后(12)个月,如在该期间内因乙方原因更换了相关设备或部件,则该设备或部件的质保期重新计算,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待该设备或部件的重新计算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

7.5 虽然有7.4之规定,如合同设备存在潜在缺陷,则乙方对合同设备的义务不受本合同质量保证期的约束,乙方对潜在缺陷承担义务的期限为质量保证期满后(12)个月。潜在缺陷是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安装的过程中被发现。

8. 索赔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交付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以及使本合同设备通过甲方验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期或者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设备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设备金额的(1.5)%;

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合同设备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3 由于确属乙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4 乙方技术人员逾期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或者经安装调试后未能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每延误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该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8.5 如合同设备经第二次验收后仍未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

9. 合同变更、修改和终止

9.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由建议方书面通知对方,如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由乙方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甲方认可后签署补充协议。

9.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将保留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和索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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